第十四届“全国文化企业30强”提名企业名单******
第十四届“全国文化企业30强”提名企业名单
(排名不分先后)
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
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北京流金岁月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
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
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
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域上和美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
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
《光明日报》( 2022年12月29日 09版)
成都: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******
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成都市司法局发布《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。
《通知》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,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,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、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;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、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(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,以下简称“无房(棚改)家庭”)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。
《通知》明确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:1.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;2.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;3.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(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)2倍以内的房源。
《通知》规定,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,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(含)至3倍之间的,按照无房(棚改)家庭、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无房(棚改)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%,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。
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,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(棚改)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;若无房(棚改)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,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。(中新财经)